營運服務規約
- 更新日期:
- 資料來源:高雄捷運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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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營運時間:
(一) 首、末班車:
- 首末班車:首班車07:00,末班車22:00。
二、服務內容
(一) 班距:15分鐘。
(二) 行駛時間:籬仔內站(C1)~哈瑪星站(C14),全程總行駛時間約35分鐘。
(三) 遺失物處理:旅客遺失物品時,可至捷運車站服務台或遺失物處理中心,填寫遺失物代尋申請單或電洽遺失物處理中心協尋。
- 遺失物處理中心服務時間:週二至週六12:00~20:00(國定假日公休)。
- 遺失物處理中心服務電話:(07)793-9666轉25185。
- 遺失物處理中心位置:美麗島站近9~11號出入口通道旁。
三、車票使用規定
(一) 車票種類及使用說明
詳本公司網站之車票資訊。
(二) 停留時限規定:
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,旅客於付費區內之停留時限為2小時,逾時者經查票獲知,應另付最低單程票價。
(三) 列車運行中斷之處置
- 本公司遇有危及旅客運送安全之事故、災害、罷工等事由或經主管機關之同意,須中斷旅客運送服務時,將於相關站區公告,並於運行中斷區間提供替代運具接駁。
- 運行中斷經本公司發佈後,受影響之旅客應由本公司人員引導疏散;持用單程票、一日卡、團體票之旅客,得於7個日曆天內至捷運車站服務台請求退費,持用儲值卡之旅客,該趟票價不予扣除。
四、本規約以最新公告版為主,若有未盡事宜,依政府相關法令及輕軌候車站相關公告規定辦理,如有疑義,請逕洽捷運車站服務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