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設備安全設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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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消防栓箱
車站內公共區域每 20 公尺設置一消防栓箱,可提供人員撲滅火勢(火源),避免火勢(火源)擴大成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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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煙垂壁
設置於各樓層天花板向下垂立之玻璃煙罩,可將火災所產生之濃煙區隔在一定範圍並減少其擴散速度,配合排煙系統運作,有效爭取疏散及滅火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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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煙閘門
地下車站設有排煙閘門,當火警發生時,火警受信總機會收到訊息,並啟動排煙閘門進行排煙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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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動排煙閘門開關
當火警發生時,排煙閘門無法自動啟動時,人員可手動開啟排煙閘門,進行排煙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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偵煙器、偵熱器
可自動偵測火災發生訊息,並傳送火災訊息予火警受信總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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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出口標示燈、避難方向指示燈
指示緊急出口及避難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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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警受信總機
位於詢問處附近,立即提供車站火警偵測及消防設施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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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逃生門
各樓層皆設有直達地面之逃生通道與逃生門,遇有突發狀況無法經由正常出口離站時,可由此逃生門進行疏散。